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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

男子驾车被刮蹭,诉至法院被判刑!

发布时间:2023-11-17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法院讯(张鑫)被告人王某刚到法院就略带悔意,反复强调本不该如此,悔不当初啊……近日,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,被告人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,但却被检查机关起诉,下面我们一起了解这起案件。

  被告人王某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行驶时被马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追尾,造成双方车辆均有损坏的交通事故,事故发生后二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商议,但协商未果,马某选择报警,交警抵达现场后例行对二人进行询问及酒精检测,谁知,王某被测出酒驾,后经鉴定被告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mg/100ml,属醉酒驾驶机动车,交警认定马某负此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,王某负次要责任。

 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案,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、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,被告人王某认罪认罚,并当庭悔悟,表示不应该存在侥幸心理,明知自己饮酒却仍是驾驶摩托车,造成违法犯罪的后果,实属不该。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四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

  法律链接>>>

  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【交通肇事罪;危险驾驶罪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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